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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简介 |
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慈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编委关于同意建立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慈编委[1999]17号),于1999年9月正式成立。编制人数5名,为市财政局直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人员及机构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内勤工作人员2名,审查审核人员1名,采购实施人员2名。
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市级政府采购机构,受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领导,主要服务范围和对象为市本级实行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支出的采购项目。
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统一组织实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业务;
(二)受采购机关的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招投标事宜;
(三)承担不具备或被取消独立采购资格的采购机关的采购业务;
(四)负责政府采购统计、采购分析、采购评估及采购资金结算;
(五)建立供应商和专家网络,培训采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承办由采购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有关采购事务.
采购中心的采购方式主要以竞争性招标为主,结合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目前政府采购中心开展组织实施的项目有:公务机动车辆(含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计算机(器)及服务器;空调器;复印机;传真机;一体机;打印机;摄像机;投影仪;照相机;财务软件;单价在0.5万元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的彩电、录像机等;5万元以上的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工程及单项软件的开发设计。
地址:慈溪市浒山镇三北大街50号
联系电话:0574-6302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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