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11日电 (记者 沈锡权)改革弄潮竞风流,钱塘繁华今胜昔。
盘点浙江,光这样几个事实就令人振奋:经济增速已连续11年“领跑”全国;在过去短短四年间,财政收入从400多亿跃为800多亿,相当于再造了一个“新浙江”;农民人均收入连续16年位居全国省、自治区“榜首”,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去年超过广东省位居全国省、区第一;早在1997年,浙江省就在全国率先甩脱“贫困县”的帽子。
在浙江,还有这样一些现象令人称奇:一半以上的农民不种田,四分之一的农民成了“投资者”;种田郎不交“皇粮”,庄稼汉免交“国税”;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也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
在经济连年快速发展的同时,浙江省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时代特色、符合经济规律的共同富裕之路。
促使社会财富快速增长的三大变革造就共同富裕的基础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浙江一带作了一个很广泛的考察后说,我越来越觉得民营经济是我们经济中的一个亮点,当民营的中小企业发展起来以后,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些问题将得以解决,比如城市失业问题、农民的贫困问题、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共同富裕的问题,浙江就解决得比较好。在那里中小民营企业发达的地区,是普遍的富裕,基本上没有失业的问题,温州、台州等地的问题不是失业,而是劳动力不够。
长期从事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顾益康说,共同富裕的基础一是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充分就业,三是政府有足够的财力用于宏观调控、实施社会保障。浙江20多年来着力于创造一个财富增长的环境,形成社会财富快速增长的机制,激励以农民为主体的老百姓到市场经济中创造财富,让每一个老百姓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使社会财富呈几何级数不断集聚和增长。这一巨变的过程,与农村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的三大变革同步。
从单一的农业经济到一二三产业同步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二三产业成为农民创造财富和就业的主渠道,这是浙江农村产业结构变革的主要特征。目前,浙江乡镇企业个数已超过100万家,总产值已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90%以上,乡镇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85%,上缴税金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农民收入的50%和增收部分的80%来自乡镇企业,40%的农村劳动力在乡镇企业就业。全省乡镇企业工业增加值、出口交货值、利润、税金等六项指标的绝对值和增幅均列全国第一。乡镇企业这一浙江农民致富的主渠道越来越宽。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浙江开始着力推进多种所有制的发展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动农村工业化,让千家万户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形成“小商品、大市场、高回报”的良性循环,经济规模迅速扩大。1978年,浙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31元,而到2001年增长了43倍之多。
改革开放以来,在缺乏大中城市和大中城市不向农民敞开大门的历史条件下,浙江创造出了一条依靠农民力量,用市场化办法大力发展县域城市和小城镇的本土化的城市化路子。浙江的实践证明,这对农民的充分就业和共同富裕有更大的促进作用。浙江这些欣欣向荣的县域中心城市和中心镇既具有一般城市的多种功能,又大大降低了农民进城的门槛,已成为农村经济及至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增长点。如今,光100个经济强镇就占到浙江经济总量的60%。龙港、柳市、柯桥、路桥……,从原来只有几千居民的小渔村、小集镇发展成了二三十万人口中等城市。这样的发展格局给老百姓创造了充分就业的机会,并且吸纳了大批外省劳动力,使浙江成为外来劳动力最多的省份之一,对全国性就业和共同富裕作出贡献。如慈溪、义乌等一个县级市就吸收了50万左右的劳动力。
这三大结构的变革,使浙江财富创造和集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并且以中小企业为创业主体、农民为主、民间资本为主的结构,促使大部分财富都集中在浙江本地。目前全省光民间资本的“盘子”就达到5000亿元,政府财政收入也“滚”起了“雪球”,走出了一条富民强省的路子。
创造财富主体是老百姓,享受财富主体也是老百姓
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的地区差距在各地不同程度的存在。近几年来,浙江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更多地考虑了先富带后富的问题,使区域经济开发走出一条“梯度发展”的新路子,达到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说:“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应当更多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落后地区。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社会公平,通过财政等手段实施财富的重新分配是政府的职能。我们要效率,也要公平。创造财富主体是老百姓,享受财富主体也是老百姓。”
浙江省早在1997年底全国率先全部摘掉了“贫困县”帽子。到去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270万人减少到60万人,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率从7.6%下降到1.6%;农民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的乡镇减少到了100个。但这60万人口和100个贫困乡镇集中分布在25个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信息闭塞的欠发达县,光靠他们自身力量很难在短时间内脱贫。浙江省为此制定了较大力度的扶持政策,并提出:到2002年底完成“百乡扶贫攻坚”计划,使农民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贫困乡镇全部脱贫,彻底解决6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浙江省委、省政府2001年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0条,其中涉及浙江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扶持政策9条,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大力促进工业化;二是鼓励发展效益农业;三是积极推动城市化进程;四是继续帮助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五是加大扶持科教卫生事业的力度。据初步匡算,整个“十五”期间,在原定政策力度不变的基础上,省政府通过省财政预算安排给安排给欠发达地区的扶持资金将达85亿元。
浙江省省长柴松岳说,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保证了浙江财政收入的逐年递增,也使浙江有能力对贫困地区的扶助加强力度,实现全社会财政转移致富。浙江省经济发展到了今天这个水平,我们有必要也已经有能力为欠发达地区经济加快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贫困县的帽子我们早已经摘掉了,现在我们要把贫困乡、贫困户的帽子也逐步摘掉。
浙江农民负担一直较轻。2000年,全省农民人均“三提五统”仅36.02元,只占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0.9%。但浙江省没有满足于现状,各地对群众反映较集中的乱收费问题下大决心进行整治,给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今年以来,全省共取消涉农收费86项,已累计退还农民各种款项计1.4亿元。此外,全省还暂停征收、减免渔业税等有关税费2.54亿元。
今年年初,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动效益农业大发展。牲畜屠宰税也将同时在浙江取消。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后,将使浙江省每年减少财政收入2.73亿元,却可以让广大农民轻装上阵,在发展效益农业的舞台上大显身手。同时,从今年开始,浙江将实行“减、停、免、稳”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用两年时间完成这项工作。浙江农村税费改革的最大特点是:既大幅度减轻农民税费负担,又不提高农业税税率和村提留。实行税费制度改革后,今年浙江农民可减少负担11·6亿元,明年可减少负担18亿元。这对浙江加快发展效益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提前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农村经济大省浙江虽然也有下岗职工,但是真正困难群众多数还是在农村。而且随着浙江对职工下岗问题的有效解决,处于贫困最底线的群众中农村人口的比重越来越大。调查显示,浙江省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5.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了23万人。去年10月1日,浙江省政府正式颁布了《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首次将农民正式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这意味着农民也将与城市居民一样平等地享受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省级政府行政规章的形式进行规范,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浙江在全国还是首例。
浙江省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文炯认为,将几千年以来一直没有享受过社会保障,捧着“泥饭碗”的农民纳入保障范围,显示了政府的责任意识越来越强,浙江农民享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权利,城乡差别进一步淡化。对于那些处于贫困最底线的农民来说,他们在生存权上得到了平等。浙江对所有没有能力致富的人实现社会保障,是真正实现了千百年来追求的“少有所依,老有所养,人人无饥寒”的社会理想。
共同富裕不仅是政治理想,也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吴敬琏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贫富差距的拉大也明显。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同产业就业者差距、不同社会阶层差距呈扩大的趋势,这些差距一开始扩大是正常的,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缩小差距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现在内需不足,主要就是这四大差距的原因。9亿农民没有钱,内需怎么能扩大呢?”
吴敬琏认为,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和购买力的增长,对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是最重要的因素。提高以农民为代表的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不仅是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发展的思路问题。只有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和发展步伐,经济的良性循环才能得以实现,“这些问题在民营经济发展好的江浙一带,让我们看到了解决的希望。”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浙江近年着眼于做缩小这四大差距的“文章”,一是解决农业低效问题,率先进行粮改,把农业推向市场化,提出发展效益农业,鼓励农民怎么来钱种什么,去年浙江省农民来自农业的人均收入也增长了3.8%,是1997年来首次出现的增长;二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解决就业问题;三是既用改革思路市场手段,又用宏观调控财政转移支付办法,解决本省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问题;四是加快城市化的步伐,增加就业岗位,促进产业升级。这些措施对于促进城乡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增长,使浙江农民连续16年成为全国增收“状元”,增加他们购买力以拉动内需,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入世对我国农业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归根到底,将表现为对农民收入的不利影响。总理最‘头痛’的“三农”问题解决,短期内最有效的途径是对农业税费进行减免。降低农业含税成本,是加入WTO后浙江农业应对国际化的挑战最直接措施。减税效果比财政拨款好的多,财政减10几个亿元,农民得到的利益将是几何级数增长”,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顾益康说。
据浙江省财政厅厅长翁礼华介绍,浙江的税费改革方案既坚持中央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又从浙江实际出发,进行了一些突破。他认为,我国入世后,从与国际税制接轨的角度看,我国独有的农业税应该取消,改为产品税。如果在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进一步提高农业税税率,显然不利于农业应对入世的挑战。因此,浙江省在这次改革中,减掉了“费”,但不提高农业税的税率。
“我国的农业税费制度在过去国民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有一定的合理性,也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必要性已经日益降低;随着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发展,其不合理性也日益突出。近年来浙江财政收入连续大幅度增加,这为减免农业税费提供了有力基础”,翁礼华说。
顾益康说,为农民增收办实事,要学会算大账。如浙江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后,从表面看,政府财政一年少收了2·73亿元,但换个角度看,广大农民通过发展效益农业,一年至少增收20亿元,更不用说带来的连锁效应。这10倍的差距就是一本大账!政府财政收的是钱,农民口袋里增收的也是钱,而且是更有社会效益的钱。我们常说“花钱要花在刀刃上”,政府减一点财政收入让广大农民兄弟挣更多的钱,也是“花”到了“刀刃”上了。
他说,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的实现,也促使农业有条件迎接国际竞争。浙江省停征农业特产税、减免各种农业税费,就是基于粮食生产过剩,效益农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现实。试想,中国的农副产品本来就已经在规模化经营等方面慢了发达国家许多“拍”,如果还要背着多种税费包袱与“洋产品”竞争,岂不更无优势可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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