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17日电 “我是小区业主,学校为什么收赞助费?你们把问题解决了我再交物业费!”这是某小区的一位业主对上门收费的物管员的一番话。其实,小区的物业公司和学校根本是两家单位,只是因为学校就在小区里,于是家长就把账一起记在了物业公司头上。
这是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几位物管人员吐露的无奈。据他们说,现在找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并非仅此一家,小区设计不合理、邻里矛盾激烈、装修不理想都可以成为拒绝交费的理由。记者随后向浙江西泠律师事务所的房地产律师孙敏进行咨询,她也表示,现在业主和物管之间的纠纷确实很多,种种有理无理的纠纷给业主和物管都带来了不少麻烦。
现在不少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公司时,更注重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对于服务却没有一个标准。
孙律师认为,欠费表面上看来物业公司是受害者,但实质上最大的受害者是广大业主。业主欠费,物业公司为催讨物业管理费,浪费了管理人员的时间和精力,而这些本该是投入到物业管理服务上的。降低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为了控制成本,只好减少人员,降低质量和标准;服务质量低了,业主不满,更加不愿意缴费,这样就进入了恶性循环。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可以是制订一个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的参考标准,比如菜单式物业管理的模式就很好,业主可以以约定的服务条款为准,跟物业公司交涉。
(据《住在杭州房产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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