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7日电 对于商品房质量的保修,建设部在1993年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办法》是这样规定的,对商品房的不同部位有不同的保修期。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等
工程)保修期限是指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期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
一、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二、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三、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四、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五、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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