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7日电 我在某开发商处预购了一套95平方米的商品房,共付房款36万元。现在他们不但逾期8个月交房,而且还增大建筑面积29平方米。也就是说,我要拿到这套房子,还得再补交15万元钱。现在我已经没有能力再付这15万元房款,开发商说,我如果不按时付这笔15万元房款,不但不赔偿我损失,而且还算我违约,要我承担不及时交接房屋的违约责任。我该怎么办?
答: 如果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过错在于开发商,是他们违反双方签定的合同内容,开发商依法应赔偿你的损失。因为《经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都有明文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解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从这条法律就可以看出,违约责任应由该开发商承担,因为你们原来约定是95平方米,现在扩大29平方米。现在你可以向开发商要求退房和索取赔偿,但也可以协商调换房子和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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