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6月底,罗江公社在河姆村西南姚江渡口建排涝站,基础工程掘进约3米时,发现大量陶器碎片、鹿角及各种动物骨骸的混合堆积物,经县文物干部现场察勘,认为可能是石器时代文化遗存,遂与公社领导研究,暂停施工,保护现场和已出土文物,并向县委、省文管会紧急报告。7月2日,省文管会派员到河姆渡查勘,认为是重要遗址,建议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性发掘。7月5日,省考古队9人抵河姆村清理工程基础,试掘2×5(米),发掘出陶器、骨器、石器等生产工具、生活用具、饰品240余件,初步认定为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是浙江境内最早的原始文化堆积层。
1973年11月4日至1974年1月10日,1977年10月8日至1978年1月28日,省考古队进行两次较大规模的科学发掘,初步揭开遗址秘密:遗址面积约4万平方米,由4个相互叠压文化堆积层构成;
文化遗物丰富,保存完好;属于新石器时代遗址,文物特征与长江流域其他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文物不同,即命名为河姆渡文化。第一期发掘面积630平方米,开探方34个(8个无文化层),出土文物1600多件,除试掘时所发现文物外,又发现稻谷堆积层及原始建筑木构件。第二期发掘面积2400平方米,开探方20个,出土文物4700多件,其中陶器1460多件,骨器2270多件,石(玉)器650多件,木器270多件,并发掘出原始社会墓葬27座,灰坑20个。第二期发掘使木结构建筑面貌基本清楚,骨、石、陶器具的性能功用获得新证据,原始艺术更为全面,河姆渡文化内涵更为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