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酒成为中国首个原产地域命名保护产品


2001-12-2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在北京宣布,浙江绍兴酒作为传统中国酒文化的特色精品,成为中国第一个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这标志着中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已经进入实践阶段。   据悉,在中国为人类文明所创造的众多宝贵财富中,包含了许多具有典型原产地域地理特征的产品,如绍兴酒、龙井茶等等。这类产品,实质上应当都是原产地域产品,只是由于中国以往没有建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而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朱明暹说,绍兴酒,目前其海外市场三分之二的份额被产自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非 “正宗”的“绍兴酒”占有。这种假冒伪劣行为的发生,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朱明暹说,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并且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这突出地反映在一九五八年的里斯本协议、一九九二年的马德里协议以及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中国一旦加入上述国际条约或协议,就将面临着保护外国原产地域产品的义务和中国原产地产品在国外得到保护的权利。因此,建立和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是平等发展国际贸易关系的需要。   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包括绍兴酒在内的传统产品,日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制定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这表明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在中国开始得到初步确定;它的实施,对有效保护中国的原产地域产品,规范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原产地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人民大会堂国宴用酒:兰亭


人民大会堂国宴用酒:会稽山

Copyright©2000-2001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社浙江分社新闻信息中心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通讯社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华网浙江频道主编信箱:zhejiang@xinhuanet.com
webmaster:zhejiang@xinhu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