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有利于政事职责分开,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㈠政事分开原则。合理划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能,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给行政机关,并将行政机关中的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分离出来,交给相应的事业单位承担;对政事职责联系紧密、一时难以分开的,作为过渡,由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暂时承担。
㈡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和职能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选择确定相应的改革目标和改革途径,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㈢市场化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凡是能面向市场经营的事业单位,要积极面向市场;能由市场承担的职能,要改变政府包办的格局,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利用和发掘社会资源,实行举办主体的多元化。
㈣合理布局原则。按照就近服务、优势互补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撤销和重组设置不合理的机构。
㈤精简高效原则。下决心精简机构,压缩冗员。通过精简减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二、事业单位的分类管理
按照社会职能的不同,事业单位可分为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等四大类。对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要按照精简机构、转变职能的要求,进行清理和规范,从严控制、依法设立。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对纯粹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要调整布局、改善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既承担社会公益职能又可通过市场获取收入的,要努力拓宽有偿服务和经营领域,逐步减少对其财政拨款,创造条件转为企业。对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要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格局,与原主管部门、挂靠单位脱钩,按照各单位行业特性进行改制,成为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要加快改制为企业,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三、改革的主要形式
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重点对生产经营类、中介服务类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实施改革,其主要形式有:
㈠撤销。对已不具有事业职能、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职能严重弱化或自然终结,并长期未能正常运转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㈡改企。对主要依靠生产经营、服务收入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转制为企业。
㈢脱钩。对具有社会中介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要与政府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法人实体。
㈣合并。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任务严重不足、职能相近或交叉重叠的事业单位予以合并。
㈤分离。对既从事行政管理,又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要进行职能梳理,将其监督管理职能收归政府主管部门,或通过授权由事业单位承担,将生产经营实体从事业单位中剥离出来,成为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
四、其他相关事项
㈠改革中涉及资产处置、人员分流等相关政策,总的按照《市府办关于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制工作的若干意见》(慈政办〔2000〕81号)执行。其中对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月补偿金标准可参照本市200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其年龄、工龄的截止时间为2002年12月31日。
㈡对实施合并、调整的事业单位,其人员可成建制归并或划转;对实施分离的事业单位,其承担监督管理职能的人员,在编制限额内,原则上在原单位通过考试考核录用调配,其余人员按规定实施分流;对实施其他改革形式的事业单位,其人员按有关规定实施分流。
㈢切实加强计划外用工管理。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印发的《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计划外用工暂行规定》(慈党办发〔2001〕53号)执行。
㈣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对符合改企条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须在年底前完成转制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推迟的,须报经市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其他须实施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也要明确进度,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
㈤要做好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巩固改革成果。教育、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改革要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市里的统一规定和部署,由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㈥要严肃纪律。改革中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禁隐瞒、侵占、私分单位国有财产,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人员突击调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事业单位改革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人事(编制)、体改、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指导与协调,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此件发至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主题词:事业单位 改革 意见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2002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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