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浙江省永康市举行《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2023年永康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三年来有力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在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该文件已到三年施行期,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各级“三农”工作精神,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永康实际重新制定。
新版《意见》全文共七部分21条,核心政策性条款18条,围绕平台集聚、科技强农、绿色促农、人才育农、特色兴农、金融助农六大维度,全方位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
新政聚焦破解农业“散弱小”问题,坚持项目为王,通过奖补激励引导资源集聚,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连片土地流转和农业有效投资,夯实产业发展平台。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依托科技成果奖励、农机装备补助、社会化服务补贴,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水平。
在保粮兴绿方面,新政持续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上调稻、麦、油种植补贴标准,鼓励稻麦、稻油等高效轮作模式,同步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施用,守护耕地质量与农业生态。同时大力培育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扶持油茶等林业特色产业,推动农林融合发展。
针对农业人才短缺、从业者老龄化问题,新政出台专项扶持举措,支持大学生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加码新农人培育平台建设,搭建青年入乡实践阵地,打造“人才+平台”良性发展生态,激活乡村人才活力。同时因地制宜扶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推动镇村差异化、特色化产业发展,增强乡村产业内生动力。
金融保障层面,新政进一步降低农业融资成本,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单个主体年度最高贴息可达20万元。同时夯实农业保险兜底功能,鼓励开发地方特色险种,有效破解农业经营融资难、风险高问题。
发布会明确,新政适用全市各类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主体,有效期为2026年至2028年,原2023版政策同步废止。奖补严格执行“就高不重复、公开透明”原则,规范申报、审核、公示全流程管理。
下一步,永康市将持续深化政策宣讲、细化落地举措、优化兑现服务,全力将制度红利转化为产业实效,持续推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汪建华/文 永康市委宣传部/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