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全省“相对薄弱乡镇”“相对薄弱村”帮扶带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省76个“相对薄弱乡镇”和575个“相对薄弱村”制定了详尽的帮扶计划。
《方案》明确,计划到2025年,“相对薄弱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以上,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乡镇个数较上年减少,所辖村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30万元以上;山区海岛县所有“相对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村内农民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到2027年,“相对薄弱乡镇”低收入乡镇数量进一步减少,所辖村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40万元以上;所有“相对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40万元以上,村内农民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针对“相对薄弱乡镇”,《方案》提出,分类构建帮扶机制,山区海岛县的69个“相对薄弱乡镇”纳入山区海岛县结对帮扶行动中,非山区海岛县的7个乡镇由所在设区市负责帮扶。同时,将加大项目支持力度,拓宽富民增收渠道,做大做强乡村“土特产”,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与村民就业渠道;加强公共服务兜底保障,有效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针对“相对薄弱村”,《方案》要求,建立结对帮扶单位“一联一”机制,将“相对薄弱村”发展纳入山区海岛县结对帮扶体系,实施“一村一策”精准帮扶,优先由省直单位、经济强县、国企等结对帮扶,其余由所在县(市、区)对接。积极引导“愿意搬”的农民搬迁到县城或中心镇居住和就业,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整村搬迁和一般农户零星搬迁分别按照人均2万元和1.5万元实施差异化补助,确保农民“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记者 楼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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