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942人,浙江75人榜上有名,位列各省区市第一。目前,浙江省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71人,总数居全国第一。
浙江此次入选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涵盖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十大门类,分布全省11个地区及省级单位,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典型性。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遗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长期以来,浙江持续推进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全力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能力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增强了全省非遗传承活力和发展后劲。
注重顶层设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制度建设
出台《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薪火行动方案》《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传承人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定期开展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激励、促进和规范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推动动态管理。
优化支持服务
完善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机制,加大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为每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提供每年8000元的传习补助。
完善工作体系
依托数字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实施非遗记录工程。编撰出版国家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43卷。打造非遗保护新模式,建设“非遗在线”数字应用平台,强化对省级以上传承人传承活力的智能闭环治理。
注重人才培育,打造合理传承梯队
完善名录体系
推进浙江省四级传承人队伍建设。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全省累计认定省级非遗代表传承人1141人、市级非遗代表传承人5187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0959人,着力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传承有序的传承人队伍体系。
实施研培计划
以提升传承能力和传承水平为目标,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等。截至目前,全省5所参与高校共举办研培班67期,累计培训学员2257人次。
拓宽培养渠道
联合省教育厅出台实施意见,探索推动非遗传承融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开展非遗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辅相成。支持高等院校开设专业课程培养非遗专业人才,推进浙江非遗传习院建设,打造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浙江非遗产教融合共同体。鼓励各地建立传承体验基地,探索创新师徒传承、群体传承、校园传承等模式,丰富人才培养渠道,加强中青年非遗传承人培育,形成合理传承梯队。
注重平台建设,激发传承创新活力
加强学习交流
举办“大匠至心”非遗传承发展杭州沙龙、开展“对话传承人”系列活动,促进同业与跨界交流。举办浙江非遗发展共创营活动,提升传承人数字能力。支持鼓励传承人参加各类研修班,不断提高当代实践水平和传承能力。
激发创新能力
着眼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举办浙江“非遗茶生活”传统工艺联创大赛及成果展。以浙江省非遗重点门类保护传承为主题,组织开展“非遗薪传”展演展评系列活动,通过展示展演、精品评选、项目集中展示,发现新人、培养传人。
搭建展示平台
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浙江省非遗博览会、非遗嘉年华等,为传承人提供展示、展演、展销平台。指导各地行政部门组织传承人志愿者开展常态化非遗展演活动。依托“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模式,联动培训各类非遗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