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不仅在法律适用的精准度、执行程序的规范性等关键维度彰显法的专业性,成为法治秩序构建的有力支撑,还直接关联着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切身权益,影响着他们对法治环境的切身体验与直观评价。近年来,杭州市深度聚焦“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扎实构建行政裁量权多元基准体系,于执法实践中全力优化理念流程,打出执法规范提质组合拳,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纵深探索
每周三下午,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都会进行一场讨论会。2022年4月,该乡镇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297项执法事项通过赋权方式下沉乡镇,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以前各部门轮流检查的模式,现在被一次“全科检查”代替,通过“进一次门、查多件事、一次到位”,有效减少多头、重复检查等扰企问题。
“除了‘综合查一次’外,我们每周都会召开讨论会,针对辖区内居民频繁反映的问题主动研讨、集中执法。例如把渣土车偷倒等此前乡镇‘看得到、管不了’的问题管起来,用改革下沉的执法权提升社会治理成效。”义桥镇综合信息指挥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2022年1月,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份。作为省会的杭州,近年来不断推出真招实招,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
目前,杭州已打造监管执法“一链贯通”、基层执法“一支队伍”、指挥协调“一体联动”、智慧治理“一网统管”新格局,通过梳理编制“1+3”执法事项清单,推动执法事项向综合执法部门集中,由487项增加到1933项,涵盖25个领域;撤并市县两级执法队伍60余支,全市191个镇街全部成立综合执法队,在镇街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如何落地?杭州发挥综合行政执法、部分专业执法的各自优势,激活各方执法职能,聚合多元治理力量,持续探索“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迈进。如:桐庐县组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中心,统筹执法和法制审核力量,形成“一个中心管执法”格局;淳安县划转渔业执法等高频执法事项,整合沿湖执法队伍,构建“管执一体”新体制。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以来,杭州市出台了统筹全市各执法机关行政检查计划,探索推行简单事项委托查等一系列举措,并全面推行“亮证执法、亮码检查、无码不查”,支持企业扫码评价,规范约束检查行为。2024年,全市涉企检查总量明显下降,跨部门联合检查率较上年上升18个百分点。
构建基准体系 夯实制度基础
在推动行政执法迈向标准化、规范化的进程中,作为监督部门,杭州市司法局牵头建立了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该体系在涵盖行政处罚的基础上,还囊括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8类行政权责事项裁量权基准,有效保障了执法的精准度与公正性。
杭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准体系构建以市级行政机关为主体,围绕职责权限、执法需求等因素,目前已全面完成对全市存量行政裁量权基准的梳理工作,清理废止极少发生、交叉重复等存量基准。
在试点基础上,杭州市司法局组织37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高频行政执法行为裁量权基准制定。目前,全市共梳理383个高频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梳理制定裁量权基准文本125个,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初步形成。裁量权基准体系的建立,有利于避免行政执法裁量不同、畸轻畸重等问题。如,杭州市财政局印发《杭州市财政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实施意见》,对资产评估机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政检查的内容、依据、方式、内容、频次等事项作出规范。
据了解,这一裁量权基准体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执法检查评议、案卷评查等方式,杭州司法局每半年会组织一次裁量权基准核对与更新工作,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此外,数字应用为提升监督效能插上了“智慧翅膀”,研发“行刑衔接”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应用上线以来,累计对120余万件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多条监督线索。在食品药品、虚假广告、非法经营等重点领域,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均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予以严厉打击的同时,运用AI人工智能对执法情况进行回访,有效发现并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
在能动监督方面,杭州市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等力量形成“七联一体”监督机制,配套监督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案件规范办理、结果综合运用等。
以执法促规范 包容审慎护企健康发展
2023年10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家废旧物资回收站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该废品回收站内露天堆放有由绿色和黄色废胶水桶压合而成的5个压块和一堆锥形废铁堆。而该回收站的经营者陆某并没有从事这类化学品的许可资质。
相关执法人员介绍,这一情况如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购站将被责令停业或关闭,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能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且经调查排摸发现经营者并没有明显主观过错,且该批废旧品尚未出售。执法部门经集体讨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等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废品回收站不予行政处罚。
轻罚免罚的具体举措体现的是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但“纠违不罚”并不是放任不管。针对此类现象,执法人员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对辖区内回收站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介,并协同相关部门广泛开展指导、培训,督促各同类经营场所学习、区分危险废物,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截至目前,杭州市级执法机关已设定230项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024年,全市涉企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数量同比下降9.8%。(王悦/文 杭州市司法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