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26 09:02:25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浙江:低保标准“挂钩”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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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近日发布实施意见,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以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为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地区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今后,低保标准“挂钩”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根据新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全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计算公式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省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在30%-40%的区间内确定本地区的量化比例。

  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要严格确定程序。实施意见提出,各设区市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在征求县(市、区)政府和省级财政、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公布。原则上5月份公布,6月起实施。省级补助资金重点向财政状况困难的地区倾斜,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

  实施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积极发展“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通过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慈善组织、专业社工等开展服务类救助,更好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需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功能作用,倡导自强自立,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积极就业,增收致富。

  多年来,浙江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制定了《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制度、规章,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发挥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作用。(记者 岳德亮 李平)

【责任编辑: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