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23日电(记者方问禹、许舜达)浙江省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031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3%,首次突破4万元大关。
2023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99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1.86,比上年缩小0.04。
从增速看,浙江全省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2.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4%,增速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6.1个百分点。浙江农业农村领域推动共同富裕持续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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