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作于神宗熙宁八年(1075),当时苏轼任密州知州。作品借描写围猎的壮观情景,抒发了爱国情怀和报国雄心,是苏轼豪放词的代表作之一。密州,今山东诸城。苏轼于熙宁七年五月受命由杭州通判移知密州,十二月到达任所,熙宁十年转任徐州,前后在密州两年多时间。
上阕叙事,着重状写其“狂态”。老夫,苏轼自称。苏轼当时四十岁,用今天的标准看,还属青年。古人三四十岁就自称“老夫”,可能与古代生活、医疗条件差,容易早衰,普遍寿命不长,以及婚育较早等因素有关。
起句通过“老夫”与“少年狂”之间的张力,给人留下深刻印象。黄指黄犬,牵黄意为牵着猎犬;苍指苍鹰,擎苍意为托着猎鹰。黄、苍都是颜色字,用来指代猎犬猎鹰,颇具修辞上的美感。
接下去两句写跟随太守出猎的武士,衣着华美,气势浩大。卷平岗,从平坦的山冈上席卷而过。这么大的阵势,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全城的士兵都跟随太守出猎,准备观看这位像孙权的一样的太守亲自射杀猛虎。报,意为告知。孙郎,指三国时期的孙权。据《三国志》记载,孙权曾经乘马射虎,马被老虎咬伤,孙权下马手持双戟与虎搏斗,最后在侍卫的帮助下杀死了老虎。苏轼引此自况,狂态可掬。
下阕抒感,着重表现其“壮心”。痛饮之后,越发觉得胸襟阔大、胆气豪壮,鬓发微白,又有何妨?鬓微霜,照应首句的“老夫”。“持节”二句句式倒装,正常语序应为:“何日遣冯唐持节云中?”冯唐是西汉大臣,汉文帝时曾任郎中署长。
当时的云中太守魏尚镇守边陲,威震匈奴,但因上报朝廷的杀敌数字与实际差六颗头颅,被削职查办。后来汉文帝听从冯唐的劝谏,赦免魏尚,官复原职,并派冯唐手持符节前往云中传达旨意。苏轼在熙宁四年因上言得罪王安石,离开京城外任,境况与魏尚略有相似处。他用此典故,希望得到朝廷的信任与重用。
最后三句,苏轼豪情万丈地立下誓言:如果我被重用,定将用尽全力,狠狠打击敢于侵犯西北边疆的敌军。会,是应当的意思。挽,是拉的意思。雕弓,弓背上有雕花的弓。天狼,指天狼星,这里借喻辽国与西夏。
来密州之前,苏轼写词不多,还没有形成自己特有的风格。这首词是他探索新风格的得意之作,他在《与鲜于子骏书》中说:“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呵呵。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柳七郎,指北宋著名词人柳永。
苏东坡把柳永词作为参照物,有意识地别树一帜,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日后有幕僚用“十七八女孩执红牙拍板唱‘杨柳岸晓风残月’”形容柳词,用“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形容他的豪放词作,可谓善于取譬,让这位豪放词宗开怀大笑。